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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媒体不满击剑裁判表现:两度丢奖牌挺冤枉

http://sports.sina.com.cn  2010年11月23日17:15  新浪体育

  新加坡佩剑女队前天也因为裁判的几次误判,结果在复赛中以微差不敌哈萨克斯坦,被挡在半决赛门外。

  继女子佩剑队后,我国女子花剑队也栽在裁判手上,痛失奖牌。

  由黄怡琳、王雯莹、戴妤玲与王业涵组成的新加坡花剑女队,昨天在广大体育馆举行的广州亚运会女子花剑团体复赛中,以36比45不敌势均力敌的香港女队,与半决赛无缘。

  新加坡佩剑女队前天也因为裁判的几次误判,结果在复赛中以微差不敌哈萨克斯坦,被挡在半决赛门外。

  这意味着,新加坡自从击剑在1974年被列为亚运项目后(1982年除外),至今仍与亚运击剑奖牌绝缘。

  我国花剑女队员败阵后,因情绪过于激动,要求等候在混合区的本地媒体给她们几分钟,平复心情。大约10分钟后,主力剑手黄怡琳走出运动员休息区,代表队员接受采访。

  黄怡琳(24岁)开始时还不愿把失利怪罪在裁判头上,不过当说到她与队员的失望心情时,她终于忍不住指出,裁判的几次误判对比赛结果造成了很大的影响。

  她说:“这是一场苦战,因为裁判很难应付。裁判作出了几个我们无法认同的判决,对我们来说,这些判决是错误的,但我们无能为力。我们不是怨天尤人,输了就是输了。”

  比起佩剑女队的失利,我国花剑女队输得更冤枉。

  就连一位坐在本报记者旁边的非值勤裁判,也忍不住说:“新加坡明显实力在香港之上,可惜这个裁判…新加坡应该提出不满,让总裁判站在旁边看,情况应该会好一些。”

  我国剑手的个人技术确实略胜香港一筹,但因为裁判的两次误判,以致王雯莹在第二场比赛中,只能为新加坡建立8比7的微小优势。

  戴妤玲虽在第三场比赛中,让香港以15比10反超,但随即上阵的黄怡琳,却协助新加坡以19比18抢回领先权。

  要不是裁判再出现误判,黄怡琳应可在四场比赛后,建立更大的优势差距。

  及时伤愈的王业涵过后披甲上阵,却抵挡不住连宝音的攻势,使得新加坡以20比22再处于劣势。

  虽然王雯莹这时以25比24抢回优势,但再次出场的王业涵却敌不过裁判的误判,使得新加坡以28比31落后。

  负责最后第二棒的黄怡琳,面对个人16强赛的手下败将张颢琼时,却无法重演历史,只能眼睁睁看着比分差距进一步拉开至34比40。

  由于差距过于庞大,最后出场的王雯莹无法力挽狂澜,新加坡最终以9分的差距败下阵来。

  被问及是否输给了一支较强的队伍时,黄怡琳说:“我不愿点评其他队伍的表现,我只能说这不是我们的最佳表现。”(来源:新加坡《联合早报网》)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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